四揭蒙牛关于OMP牛奶的谎言-兼说应该如何处罚蒙牛
14 02 2009年
《蒙牛关于OMP牛奶的回应》中称:“OMP是以牛乳为原料,经脱脂、膜过滤等工艺制成的牛奶碱性蛋白混合物,主要成分为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等。是蒙牛与新西兰乳品研发机构
TATUA公司共用引进和研究的,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使用多年的碱性牛奶蛋白,在日本和美国被称之为MBP(英文全称为Milk
Basic Protein)。”
我们先来看看新西兰TATUA公司对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这两种主要成分是怎么说的:
乳铁蛋白的功能包括“抑制细菌和杀灭细菌,抗真菌和抗寄生虫,自然抗氧化剂和免疫调节功能”,乳过氧化物酶的功能则为具有“抗李斯特氏菌和大肠杆菌的活性”(http://www.tatua.com/dairy/Specialty-Nutritionals)。均没有提到具有如蒙牛所说的“造骨功能”,显然这两种蛋白质不属于蒙牛所说的“造骨牛奶蛋白OMP”。而且这两种蛋白质早就被用于食品行业,无需蒙牛来“研发”。
那么新西兰TATUA公司提供给蒙牛的这一原料中还有什么成分呢?蒙牛公司近日向媒体出示了一张“新西兰农业及林业局食品安全认证”,这是新西兰TATUA公司于2007年2月将原料出口到中国时出具的,但是在这份文件中,该公司出口到中国的原料写的并非MBP,而是“Lactoferrin
Co-Isolate”(乳铁蛋白共分离物)。这个原料都有什么成分呢?据新西兰TATUA公司网站的介绍,乳铁蛋白共分离物的成分包括“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生长因子、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Co-isolate
is composed of minor milk proteins including lactoferrin,
lactoperoxidase, growth factors, immunoglobulins and lysozyme.
http://web.archive.org/web/20040618222839/http://www.tatua.com/nutritionals/110.html)这些成分中,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都与造骨无关,与造骨可能有关的只有生长因子,包括IGF-1。日本雪印牛奶公司在试图解释为何牛奶碱性蛋白MBP能促进骨代谢时,列举的理由之一也是因为MBP含有多种生长因子(Toba
Y et al, Biosci Biotechnol Biochem. 2001
Jun;65(6):1353-7.),并举了一篇论文为证,该论文指出,牛奶乳清蛋白的碱性馏分之所以能刺激细胞生长,与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免疫蛋白等无关,而是因为含有包括IGF-1在内的生长因子(Francis
GL et al, J Dairy Sci. 1995
Jun;78(6):1209-18.)。所以绕了这么大一圈子,蒙牛的“造骨牛奶蛋白”OMP还是没法摆脱和IGF-1的关系。
日本雪印牛奶公司就MBP安全性问题上报给美国FDA的材料中,列举MBP的成分时没有提到含有生长因子:要么雪印牛奶公司向FDA隐瞒,要么雪印牛奶公司的MBP和蒙牛使用的新西兰“乳铁蛋白共分离物”不是一回事。
新西兰TATUA公司出口到中国的乳铁蛋白在去年9月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这些出口到中国的乳铁蛋白的每吨售价为50万纽元(约34万美元)(http://finance.fivip.com/consumable/200810/01-286792.html),折算成人民币约每公斤2400元。乳铁蛋白是对“乳铁蛋白共分离物”的进一步纯化,是新西兰出口的最昂贵奶制品之一,“乳铁蛋白共分离物”的价格不会比它高。蒙牛特仑苏牛奶据其包装上的标注,每100克牛奶添加了不少于8毫克的OMP,按10毫克算,假如OMP就是“乳铁蛋白共分离物”,那么一盒240毫升特仑苏牛奶加了约24毫克的“乳铁蛋白共分离物”,成本不到6分钱,特仑苏牛奶却因此多卖了两块多钱。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蒙牛技术总监母智深居然在那里大谈“OMP就是MBP”,“OMP和IGF-1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忘了自己在一年前才发表论文声称OMP的主要成分就是IGF-1?蒙牛总裁杨文俊声称“OMP牛奶的同类产品在美国、日本等地已经热销多年”,而他们说的OMP同类产品就是MBP。MBP是在2006年3月为了进入美国市场才由日本雪印牛奶公司的代理人上报给美国FDA,FDA于2006年9月做了答复,那之前肯定还没有在美国上市,怎么可能在美国已经热销多年?我在美国也从未见过这类产品,美国市场上很少见这些乱七八糟的“高端”牛奶,基本上都是鲜牛奶。蒙牛真是蒙人不打草稿。
我曾经指出,要么蒙牛现在在蒙人,要么以前在蒙人。如果是现在在蒙人,那么OMP牛奶就有健康风险;如果是以前在蒙人,那么OMP牛奶以前就是在做虚假广告。现在由卫生部等6个部门(不是蒙牛新闻发布会说的“公安部等6个部门”,没有公安部什么事,蒙牛别吓唬人好不好?)的专家认为是蒙牛以前在蒙人,“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蒙牛的违法所得有多少呢?蒙牛2007年特仑苏的销售额在30亿-40亿元左右,2008年的销售额还未公布。特仑苏大部分是所谓OMP牛奶。估计一下,蒙牛的非法所得起码也有几十亿,再加上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蒙牛应该被处罚的金额至少应该上百亿元,“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敢这么处理吗?